Skip to main content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專業設備與攝影器材

教學與專業設備借用辦法

  1. 提供於新聞大樓上課師生使用(以圖傳系師生優先借用)
  2. 限本系之師生使用
  3. 開放地點:J201 系辦公室
  4.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8:10 -12:00 13:30- 17:00

設備器材

  1. 麥克風、投影機、幻燈機、手提電腦、單槍投影機、實物投影機等視聽設備。
  2. 圖傳系專業設備(掃描機、濃度計、色度計、磁碟機、數位相機…等)

借用規則

帶學生證至圖傳系辦公室現場登記借用器材,不接受預約。借用設備需當日歸還。

注意事項

如有遺失器材時,由登記借用同學賠償,不得有異議。

攝影器材借用辦法

限本系學生及修習本系攝影影像課程之學生。

  1. 借用器材前,須先了解借用之器材之使用方法。
  2. 借用相機鏡頭需自備相機包,借用需抵押證件及押金200元。
  3. 一人最多借用一機身、兩顆鏡頭。
  4. 「平日」借/歸時間為0800-1700,可提前或當日登記,需當日借用當日還。
  5. 「跨日」借用,至少需提前一日登記,借用日1400-1700借用,歸還日0830-0900歸還,可借用天數將依系辦器材借用狀況而定。
  6. 逾時歸還者,停借一週且押金不退還,達三次者,該學期禁止借用器材。
  7. 設備器材因操作使用不當而造成損毀,該借用同學需負賠償責任。

注意事項

  1. 借用攝影器材者,均需自行攜帶相機背包攜回攝影器材 。
  2. 借用外拍閃燈及冷光燈組同學請以車輛進行運送,請勿以機車運送,運送時,應輕取輕放, 以免碰撞故障損毀。
  3. 設備器材因操作使用不當而造成損毀,該借用同學需負賠償責任。

設備器材

底片系列

  • Nikon
    F55、F50、F65、FM3
  • Canon
    AE-1

數位系列

  • Canon
    機身
    650D、750D
    鏡頭
    微距鏡:65mm、100mm
    移軸鏡:24mm、90mm
    變焦鏡:16-35mm、17-40mm、17-85mm、24-70mm、24-105mm、100-400mm、70-200mm(f4)、70-200mm(f2.8)、55-250mm
    定焦鏡:135mm、300mm
    閃燈
    600EX、YN568EXII、小閃轉接頭、C家擊發器
  • Nikon
    機身+鏡頭
    D5300(18-55)、D5300(18-140)
    閃燈
    YN568EXII、N家擊發器
  • 其他
    記憶卡、電池、腳架、測光錶(入射、反射)、擊發器、導表、同步線、快門線、USB延長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