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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對象】
凡年滿十八歲以上,就讀國內外大專院校與研究所藝術管理、藝術教育、藝術理論、博物館學、外國語文、大眾傳播、視覺設計、文化創意產業或其他相關系所之在學學生(需學分者優先),均可向本館提出申請。

【實習申請】
本館實習每年分為兩期實施,請於開放收件期間繳交申請資料,詳細受理收件期間、錄取名單及報到培訓日期將公告於官網最新消息,非開放收件期間繳交資料者,則不受理。

【實習期限】
第一期:受理收件期間於2月中或3月初公告,實習期間為4月1日至6月30日
第二期:受理收件期間於6月公告,實習期間為8月1日至10月31日

詳細內容與文件下載請參閱:https://www.moca.taipei/tw/Application/PraticalS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