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畢業製作實施細則
110.09.13 110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9.15 110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院務備查
112.02.10 111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修訂 通過
壹、 宗旨
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協助學生整合運用所學之課程內容、培養之能力,引導學生發展創作能量 結合實務經驗 ,以完成畢業製作成果 之 展現,依據「世新大學畢業專題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訂定「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畢業製作課程實施細則」 以下簡稱本細則 。
貳、 課程規範
一、 本系 「 畢業製作 」 課程為系訂大四必修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成績須都及格才能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上學期不及格者,不得修下學期;任一學期不及格者,需重修全學年課程。
二、 畢業製作成果須於每年4- 5月 間,完成 校內與校外公開 展 現, 可採實體展覽或論文 寫作 發表方式呈現。
三、 指導老師 開課老師即為指導老師,需於學期初與學生排定時間進行諮詢、指導、監督、審核與評分等事務。
四、 本課程不配合網路選課,修課同學需 前一學期自行分組, 實體展覽 每組1-4人,論文寫作1人1組 依系辦公告時間繳交「畢業製作調查審核表」,經畢製指導老師討論決議後, 由系辦完成選課作業。
五、 評分方式 由當學年指導老師共同討論後公布。
參、 成果展現 規範
一、 畢業製作籌辦委員會 組成與運作
1. 由修課同學共同推選成立畢業製作籌辦委員會(以下簡稱畢籌會 ),統籌、規劃與推動畢業製作各項業務, 指導老師需給予指導與協助,系主任須負督導之責。
2. 由全體修課同學共同推選出若干名同學擔任畢籌會委員,畢籌 會委員成立後,推選「總召」一名,為畢業展主要負責人,並依需要設置各項工作小組,推選「小組長」一名負責小組業務推行。
3. 畢籌會需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幹部會議,如有重要決議須徵詢指導老師意見 ;定期 向全體同學 報告活動規畫與進度、經費收支與運用等事項,並留存相關會議記錄,以備存查 。
4. 畢籌會經費應開立畢籌會專戶專款專用,經費收支及運用明細需公開透明,並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核銷作業。
5. 畢業製作基金金額 之 收取、支用與退費方式視每屆畢業果展規模訂定 ,並由 畢籌會 規劃 經會員大會同意 後 統籌運用, 活動 企劃書 經大會通過 後送系辦備查。
6. 畢業製作成果須裝訂成冊,連同電子檔交至系辦永久保存,繳交資料包含完整之企劃書、經費執行規劃表、同學作品 高解析度數位檔 、文宣品、會議記錄;展出作品版權歸原作者,但本系保有公開展示與出版之權利。
二、 畢業製作展現型態
1. 聯合實體展出 校內與校外展期程與各項相關規範,皆依畢籌會規劃執行。
2. 個人實體展出 校內展 期程與各項相關規範,依畢籌會規劃執行;校外展規劃由 個展學生自行規劃, 並經指導老師同意後送系辦備查。須於公開場合 展出 每日時間達 8 小時,展期須達 4 天以上,並於 5 月底前完成展覽。
3. 論文寫作發表 須於 需 申請 「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並 全文公開發表於經審稿之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