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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畢業製作實施細則

110.09.13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10.09.15 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院務備查

112.02.10 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113.05.08 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 宗旨:
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協助學生整合運用所學之課程內容、培養之能力,引導學生發展創作能量結合實務經驗,以完成畢業製作成果之展現,依據「世新大學畢業專題課程實施辦法」之規定,訂定「世新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畢業製作課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貳、 課程規範:
一、 本系「畢業製作」課程為系訂大四必修全學年課程,上下學期成績須都及格才能列入畢業學分計算;上學期不及格者,不得修下學期;任一學期不及格者,需重修全學年課程。
二、 畢業製作成果須於每年5月底前,完成校內與校外公開展現,可採實體展覽或論文寫作發表方式呈現。
三、 指導老師:開課老師即為指導老師,需於學期初與學生排定時間進行諮詢、指導、監督、審核與評分等事務。
四、 本課程不配合網路選課,修課同學需前一學期自行分組,實體展覽每組1-4人,論文寫作1人1組;依系辦公告時間繳交「畢業製作調查審核表」,經畢製指導老師討論決議後,由系辦完成選課作業。
五、 評分方式:由當學年指導老師共同討論後公布。

參、 成果展現規範:
一、 畢業製作籌辦委員會組成與運作
1. 由修課同學共同推選成立畢業製作籌辦委員會(以下簡稱畢籌會),統籌、規劃與推動畢業製作各項業務,指導老師需給予指導與協助,系主任須負督導之責。
2. 由全體修課同學共同推選出畢籌會委員,設置「總召」一名,為畢業展主要負責人,並依需要設置各項工作小組,負責小組業務推行。
3. 畢籌會需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及幹部會議,如有重要決議須徵詢指導老師意見;定期向全體同學報告活動規畫與進度、經費收支與運用等事項,並留存相關會議記錄,以備存查。
4. 畢籌會經費應開立畢籌會專戶專款專用,經費收支及運用明細需公開透明,並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核銷作業。
5. 畢業製作基金金額之收取、支用與退費方式,由畢籌會視每屆畢業果展規模訂定,並經會員大會同意後統籌運用,活動企劃書經大會通過後送系辦備查。
6. 畢業製作成果須裝訂成冊,連同電子檔交至系辦永久保存,繳交資料包含完整之企劃書、經費執行規劃表、同學作品(高解析度數位檔)、文宣品、會議記錄;展出作品版權歸原作者,但本系保有公開展示與出版之權利。
二、 畢業製作展現型態
1. 聯合實體展出:校內與校外展期程與各項相關規範,皆依畢籌會規劃執行。
2. 個人實體展出:校內展期程與各項相關規範,依畢籌會規劃執行;校外展規劃由個展學生自行規劃,企劃書經指導老師同意後送系辦備查。
展覽須於公開場合展出每日時間達8小時,展期須達4天以上,並於5月底前完成展覽。
3. 論文寫作發表:需申請「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或於須審稿之期刊完成投稿並刊登,且全文公開發表於本系辦理之研討會。

肆、 進程規劃(實際期程,依當學期公告)

伍、 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校方相關規定辦理,或由系主任與指導老師說明之。

陸、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