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辦法公告
一、目 的:鴻海教育基金會相信「生命 不可限量」,希望幫助孩子不因家庭因素而限制他們的發展機會,因此特設「鴻海獎學鯨」獎助學金,協助學生即使家境清寒,也能順利求學,悠遊於學習之海中。
二、名 額:伍佰名(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錄取或表現優異增額錄取之權利)
三、金 額:一學期總金額為新台幣五千元至兩萬五千元,一學年(上學期+下學期)總金額為新台幣一萬元至五萬元,根據申請學生113學年度註冊單上學雜費及其他與學習相關費用(住宿費不列入補助範圍,且基金會保留裁決是否列計逐筆費用之權)合計之繳費金額,再依據級距提供獎助學金(詳情請見下表,每學期最高獎助學金上限為新台幣25,000元),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學期 | 說明 |
新台幣$5,000元 | 單學期註冊繳費$5,000元以下者 |
新台幣$10,000元 | 單學期註冊繳費$5,001~$10,000元者 |
新台幣$15,000元 | 單學期註冊繳費$10,001~$15,000元者 |
新台幣$20,000元 | 單學期註冊繳費$15,001~$20,000元者 |
新台幣$25,000元 | 單學期註冊繳費$20,001元以上者皆以25,000元計 |
四、申請資格:
(一) 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 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請協助以貴校換算標準換算為百分制成績。
(三) 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里長、師長、社福機構證明):
1. 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2. 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 112或113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 112或113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五、申請時間:民國113年9月1日~民國113年10月11日中午12點前。
※10/11中午12點截止收件,逾時恕不受理。
詳細資訊請上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