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503 | J504 Studio 數位攝影棚
J503 | J504 Studio 數位攝影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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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503 | J504 Studio 數位攝影棚
- 限本系大二以上及修習相關課程之輔系、雙主修學生
- 開放地點:J503、J504
- 開放時間:第一時段9:10~12:00、第二時段12:10~15:00、第三時段15:10~18:00、第四時段18:10~21:00
設備器材
三色背景布、白色方塊、燈架、K型架、背景架、商品架、Mac 電腦
登記方式
- 學生填妥「攝影棚器材借用表」後以該課授課老師簽核為原則,提交至圖傳系辦公室確認攝影棚場地、時段及器材。若因其他因素授課老師無法簽核,可改請本系其他老師簽核
- 攝影棚場地及時段採預約方式使用,使用者得於使用前一至七日內登記完成,不接受當日登記,也不得由他人代為登記,且每週以一個時段為限。
- 預約登記後若不使用,必須於使用前一日之前提出取消。
- 任何預約的登記須經本系老師與系辦認可簽核,擅自填寫、更改借用表、登記表者不予承認。
- 於系辦公室上班時間(國定假日、學期間例假日、世新週、寒暑假例假日、學期最後一週不開放借用),方可登記預約及借還器材。
使用方法
1. 使用前十五分鐘準時至新聞大樓 5樓找管理同學領取借用器材,如有借用系辦器材或借用 J504電動背景架請在確認完 5樓器材無誤後攜帶借用單至系辦領取器材或繳交押金,借用表上之進入人員於規定時間內報到並押證件後可進入使用。
2. 最遲應於借用時段結束前十五分鐘清理收拾場地,以免耽誤其他時段借用者之時間。
3. 同一時段同間攝影棚其他區域如有借用者,須共同協調不得影響對方拍攝。
4. 使用完畢,請使用者將各項設備器材確實歸位、場地清理乾淨,並通知管理同學清點檢查、歸還器材;設備器材如有損毀或遺失,由該時段使用者負全額賠償責任。
5. 若提早結束拍攝須與管理同學或助教核對器材種類與數量及環境整潔,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管理規章
- 違反下列事項禁止進入攝影棚,第一次禁一周、第二次禁兩周,第三次當學期禁止進入攝影棚:
1. 借用人或組員遲到者,當次仍開放拍攝,於隔日開始實施禁借,其他準時到達人員則不受處罰。(禁遲到者)
2. 已預約登記,臨時無正當理由未到者(禁未到者);欲取消預約登記,未於前一日提出者。(禁主借人)
3. 未在規定時間內歸還器材之借用者。(禁全組)
4. 未脫鞋進入攝影棚者或未把鞋子擺放於鞋櫃經勸導後不聽勸者(禁當事人),若鞋櫃放不下,請鞋尖靠牆整齊擺放(可自備乾淨室內拖鞋穿著,如被攝者需穿著鞋子務必將鞋底貼膠帶,膠帶須自備)。
5. 在攝影棚內飲食、吸煙、喧嘩嬉戲者。(禁全組)
6. 攜帶被攝物以外之飲料食物進入影棚者。(禁全組)
7. 使用完畢後,未將電源或其他開關關閉、器材設備歸位、未將影棚整理乾淨者。(禁全組)
8. 未關閉燈具電源移動燈光者,(禁全組,若有損壞則須付全額賠償責任)。
9. 未遵從教師或管理同學指示、擅自調換、拆裝燈具器材造成損壞者(若有損壞則須付全額賠償責任)。
10. 借用三面無縫牆踩入弧形部分者(若有損壞則須付全額賠償責任)。
11. 將未經包裹燈腳之腳架置入無縫牆內者(若有損壞則須付全額賠償責任)。
12. 未與管理同學或助教清點器材種類與數量及環境整潔及私自離開者(禁全組)。
- 違反下列事項,經管理同學勸阻未改善者,當學期禁止進入攝影棚:
1. 私自帶領未經同意之人進入攝影棚。
2. 未經正常程序向助教登記,擅自進入攝影棚。
3. 利用攝影棚製作課業以外私人營利用途者。
4. 故意破壞場地設備者。
5. 禁借期間進入攝影棚者。
6. 違規達三次者。